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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自驾租车 承租人条件

    发布时间:2018年09月04日
  • 1 、承租人必须身体健康,有一年驾龄,持有合格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 驾驶证》,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与所租车型相符。
    2 、国外、港、澳、台人士租车,须持有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驾驶证,并需有深圳市常住口居民担保。
    3 、单位租车:单位法人及租车经办人必须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。单位法人不具备深圳市常住户口的 ,租车经办人只能以个人名义租车。
  • 企业信息
  • 状态:普通会员
  • 核实:        
  • IP属地:黑龙江
  • 联系方式
  • 联系人:韩经理
  • 座机: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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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地址: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72号原交警支队正对面